劉星泰受賄逾3億 一審被判死緩
【有線新聞】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劉星泰受賄案,一審被判死緩。
案件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劉星泰以受賄罪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案情指劉星泰利用擔任山東省日照市委書記、海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逾3億元人民幣。
法院指其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鑑於他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經查屬實,有重大立功表現,依法對其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