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1.48億元人民幣 山西前省長金湘軍一審判死緩
【有線新聞】山西省委原副書記、省政府原省長金湘軍受賄一案,在河南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經法院審理查明,金湘軍在2004年至2025年間,利用擔任廣西玉林市市長、防城港市委書記、天津市副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逾1.48億元人民幣。鑑於其受賄犯罪具有未遂情節,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決定判處他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