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逾2.63億元人民幣 廣西自治區政協前副主席彭曉春判死緩 有線新聞 2026年09月29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廣西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彭曉春受賄一案,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彭曉春在2006年至2025年間,利用擔任柳州市委副書記、廣西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項目核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逾2.63億元人民幣。鑑於其受賄犯罪中有未遂情節,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有重大立功表現,依法可從輕處罰,決定判處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