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顛覆政權案 |45名被告判刑一覽 戴耀廷判囚10年 區諾軒囚6年9個月 黃之鋒4年8個月
【有線新聞】45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今早10時判刑。當中被裁定為首要分子的被告戴耀廷刑期最重,判囚10年;另外3名首要分子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分別判囚6年9個月、7年及6年1個月。至於其餘人士被列為「積極參加者」,當中黃之鋒判囚4年8個月、毛孟靜4年2個月、林卓廷及梁國雄同為6年9個月。
根據判詞,法庭根據各自在謀劃中的角色和參與程度,裁定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為首要分子,四人分別判囚10年、6年9個月、7年及6年1個月。法庭採納15年監禁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的量刑起點,鍾錦麟則為12年。各被告都因為及早認罪,可得到既有的三分一減刑。判詞又指,區諾軒、趙家賢及鍾錦麟協助控方在審訊中作證、對法律無知及過往在公職服務上有貢獻,法庭再扣減他們的刑期。
四名首要分子 分別判囚6年1個月至10年
| 戴耀廷 | 10年 |
| 區諾軒 | 6年9個月 |
| 趙家賢 | 7年 |
| 鍾錦麟 | 6年1個月 |
27名認罪被告 分別判囚4年2個月至5年7個月
其他被告部分為初選候選人,法庭考慮過他們在謀劃中各自的角色後,裁定他們是「積極參加者」,指在謀劃中不可或缺,沒有他們的參與,謀劃根本不能開展。判詞指出,楊岳橋在公民黨參與謀劃時積極行事,具領導地位,法庭採納8年監禁為起點,他及早認罪並參與公職服務多年,經扣減後他的刑期為5年1個月。
| 袁嘉蔚 | 4年3個月 |
| 梁晃維 | 4年11個月 |
| 徐子見 | 4年2個月 |
| 岑子杰 | 4年3個月 |
| 毛孟靜 | 4年2個月 |
| 馮達浚 | 4年5個月 |
| 劉澤鋒 | 4年5個月 |
| 黃之鋒 | 4年8個月 |
| 譚文豪 | 4年2個月 |
| 李嘉達 | 4年3個月 |
| 譚得志 | 4年5個月 |
| 胡志偉 | 4年5個月 |
| 朱凱廸 | 4年5個月 |
| 張可森 | 4年11個月 |
| 黃子悅 | 4年5個月 |
| 伍健偉 | 5年7個月 |
| 尹兆堅 | 4年8個月 |
| 郭家麒 | 4年2個月 |
| 吳敏兒 | 4年5個月 |
| 譚凱邦 | 4年3個月 |
| 劉頴匡 | 4年5個月 |
| 楊岳橋 | 5年1個月 |
| 范國威 | 4年2個月 |
| 呂智恆 | 4年3個月 |
| 林景楠 | 5年2個月 |
| 岑敖暉 | 4年6個月 |
| 王百羽 | 4年3個月 |
另外,梁晃維、張可森及鄒家成,前兩者認罪,後者經審訊後被定罪。判詞指三人是初選候選人,也是「墨落無悔」聲明的發起人。初選後,他們參與2020年7月15日舉行的抗爭派記者招待會。法庭裁定三人在謀劃中,比其他同為初選候選人的被告更積極,採納8年監禁為他們的量刑起點。基於他們各自不同的求情理由和情況,分別判囚4年11個月、4年11個月及7年9個月。
14名拒認罪被告 分別判囚6年6個月至7年9個月
| 吳政亨 | 7年3個月 |
| 鄭達鴻 | 6年6個月 |
| 楊雪盈 | 6年6個月 |
| 彭卓棋 | 6年6個月 |
| 何啟明 | 6年7個月 |
| 黃碧雲 | 6年6個月 |
| 施德來 | 6年7個月 |
| 何桂藍 | 7年 |
| 陳志全 | 6年6個月 |
| 鄒家成 | 7年9個月 |
| 林卓廷 | 6年9個月 |
| 梁國雄 | 6年9個月 |
| 柯耀林 | 6年7個月 |
| 余慧明 | 6年9個月 |
45名被告全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與其他人士串謀參與一項謀劃,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或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