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沙田新城市廣場示威 兩人原審罪脫 高院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處理
【有線新聞】2020年沙田新城市廣場示威,兩人被控刑毀及拒捕原審罪脫,高院裁定原審在法律上犯錯,判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原審處理。
案發於2020年5月13日,有網民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發起「和你 Sing」,7人涉嫌破壞連鎖飲品店「喜茶」分店。其中浸大學生會前外務副幹事長戴嘉平與孖生哥哥戴嘉正,被裁定刑事毁壞及拒捕罪名不成立,原審裁判官認為控方未能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
高院法官陳仲衡頒判詞,指閉路電視鏡頭不可能每分每秒追蹤到被告,及拍攝二人容貌,批評原審忽略了眾多片段的累積份量;作供警員從來沒說過分辨不到二人,亦針對他們是孖生兄弟的特別背景,對症下藥地以WhatsApp訊息區分他們,而非只靠五官;並檢視閉路電視片段中的衣物特徵、髮型等,確保沒有混淆二人行為,認為處理方式無可批評;接納律政司陳詞,辨認二人為搗毁「喜茶」和把風的黑衣人,是多項證據累積效應下的唯一合理結論,有充份證據支持他們曾出現在現場。
法官指出控方沒有明確要求裁判官按夥同犯罪原則考慮,認為如果肯定被告夥同搗毁「喜茶」,但不肯定他們的具體角色,仍應判處刑毁罪名成立;所以裁定原審在法律上犯錯,二人罪脫是有悖常理的結論和裁斷,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原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