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性合約|擬改「468」 議員指難杜絕僱主規避 何啟明:每個政策都可能有漏洞
【有線新聞】政府修訂僱傭條例,將符合連續性合約的工作時數由每周18小時下調至17小時,增強保障僱員。有商界議員擔心香港經濟不理想,修例會令兼職員工更易享有僱員福利,令營商成本增加。
修例建議將連續性合約由原先的「418」調整至「468」,即每星期的工時門檻由18小時降至17小時,即使其中一個星期不足17小時,僱員在4星期內工作68小時或以上,仍可合資格成為連續受僱員工,受僱傭權益保障。
立法會相關條例草案委員會首次會議,有商界議員擔心修例影響企業營商。邵家輝:「小巴假設聘請了一個人,每日只工作8.5小時,兩天就17小時,7天裏面只做17小時,新法例下他們需要給予年假、法定假期和醫療,這些都會為他們增加成本。」
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如果該名僱員願意在你剛才所提及的行業,每星期工作兩天、8.5小時,原本是18小時現在是17小時,但人們都願意在你這裏工作兩年或五年。算了吧議員,他已經不算是散工。我明白僱主現在是困難,但如果計到那麼盡,我都不好意思説出口。」
亦有議員質疑即使修例仍無法杜絕僱主規避連續性合約問題,周小松:「一些有心僱主規避僱員權益,很明顯的例子就是每個星期都要18小時,就會首三個星期編得很滿,三長一短,到第四個星期就17小時以下。」何啟明:「每個劃線的政策都可能有漏洞,如果有公司那麼刁鑽,要大規模更改排更,為了走漏洞,我很替這些公司經營環境感到擔心,希望一般僱主想辦法做生意,較以旁門左道剋扣僱員權益為佳。」
會上大部分議員支持修例,但希望政府同時向基層、婦女員工多作宣傳,令他們掌握自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