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飲用水|江玉歡:物流署須交代當日審批標準 邵家輝:生產廠需有雙重認證
【有線新聞】政府辦公室採購樽裝飲用水事件,食環署指供應商鑫鼎鑫商貿本月初進口樽裝水到港時涉嫌違反食安條例,有立法會議員認為物流署須交代當日審批的標準。
涉嫌違例的鑫鼎鑫商貿位於北角辦公室仍然沒人應門,食環署在門外張貼告示,指公司在本月9日進口一批樽裝水到香港,涉嫌違反食物安全條例,即是未登記為食物進口商,而經營食物進口業務。
有議員認為政府須解釋為何供應商可以進入投標名單。江玉歡:「他們化學品又供應、水又供應,究竟是否一個合規格的供應商?政府選擇供應商時準則是甚麼?到底是否內地公司就有優先?到底他們是價錢很好或是水質很好?現在無人知道如何評分。」
立法會帳委會主席邵家輝:「其實政府是否需要向生產廠取多一個雙重認證,生產廠如果表明某間公司代表他,至少有雙重認證。採購時要嚴謹,要有個程序知道貨品來源是甚麼地方,及那些貨品質其實可否接受、是否經過第三方驗證等等。」
而鑫鼎鑫商貿合約暫停後,受影響辦公室即日起改由屈臣氏供應樽裝飲用水。蘇小姐:「不合規格就應該要換。(之前有報道公務員自己買水、有看到?)我們這邊暫時未看到,但有人會帶水。我想政府也是看預算,我們只是負責飲,無份做決策。」張先生:「我自己覺得奇怪,因為以前品牌供應的水飲用很多年,感覺為何突然要轉。」
審計署表示政府採購樽裝水招標過程屬於審核範圍,在審核帳目過程中必定會查找不足,如發現有不足或違規情況一定會如實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