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搜查|疑內地漁船闖吐露港拖網捕魚 議員指罰則過輕難阻嚇、促加強執法力度

近年香港水域非法捕魚活動頻繁,引起關注。《一線搜查》接獲市民報料,指指懷疑有內地漁船進行非法拖網捕魚,嚴重影響海洋生態及本地漁民生計。有立法會議員亦指,特區政府雖已實施多項法規保護海洋資源,但執法力度及罰則成效備受質疑,業界亦促請當局提高罰則並加強海上巡邏。
疑內地漁船非法拖網捕魚 律師:可拘捕及充公工具
香港三面環海,地理位置優越,氣候宜人,孕育豐富海洋生物,漁業曾是本地主要產業之一。然而,自上世紀80年代起,本港水域漁獲量持續下降,政府為保護海洋生態,設立本地漁船登記制度,並先後立例禁止使用電力、拖網等損害海洋生態系統的捕魚作業方式。
不過近年來,香港水域不時發現有漁船進行各式各樣的非法捕魚活動。居住在大埔的高先生向《一線搜查》表示,曾於大埔海濱公園發現有疑似內地漁船從三門仔方向駕近,期間於吐露港多次落網及收網,「船身編號都唔同,以我所知,吐露港係唔准用拖網捕魚,我就話點解有咁嘅情況。」
事務律師林志宇指出,在香港有多項條例保護海洋生態及管制香港漁業的捕魚方式,非漁民垂釣或水塘釣魚需要取得牌照,船隻出海捕魚亦需註冊及牌照,海洋保護區更全面禁止捕魚。他續說,漁船若沒有任何註冊而在香港水域捕魚,最高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如果用爆炸品、有毒物質、電擊、拖網等進行捕魚活動,最高罰款是20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即使涉事漁船並非本地漁船,警方、水警若發現他們進行非法捕魚時,可以將其拘捕,並充公工具。
非法捕魚嚴重 議員:罰則過輕難阻嚇
雖然為了打擊非法捕魚,政府已經有巡邏船加緊巡邏,然而近年被檢舉的數字卻仍處於甚低水平。立法會議員(漁農界)何俊賢表示,香港註冊漁船約6,000艘,實際活躍漁船僅4,000多艘。在特區政府禁止拖網捕魚後,非法捕魚問題依然嚴重。他認為政府在立法時低估執法難度,「執法的部門特別在海上,大部分係靠水警。但一個資源冇增加嘅部門,他對於執法只能根據資源去分配、按罪行種類嚴重性進行調配。對於水警嚟講,非法捕魚未必涉及人命,重視程度就會相對降低。而漁民亦會認為『雖然你覺得呢件事唔重要,但對於海裡嘅資源仍會有影響,就等於我哋嘅全部。』」
他又指,執法初期政府曾拘捕少量的非法捕魚人士,但大部分只是罰款1,000至2,000港元,甚至有豁免情況,監禁案例更罕見,業界普遍認為罰則過輕,未能有效阻嚇違法行為,「導致行業內,部分人知道罰則較低,甚至會自己以身試法」。他又促請政府提高罰款金額、增強執法能力及搜證有效性,以保護海洋資源及漁民權益。
78 HOY資訊台:《一線搜查》
播出日期:逢周一至五
播出時間:晚上8時77台首播、10時半78台重播
WhatsApp報料熱線:68960931
節目重溫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