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公布問責機制 醫生表現不達標可被解僱 范鴻齡:設上訴機制
【有線新聞】醫管局公布問責機制,將因應每宗醫療事故的報告釐清責任誰屬。若果涉及系統問題,部門主管及醫院行政總監等都要負上責任,新制下他們亦會掌握人事任免權。
醫管局主席范鴻齡:「如果主管認為醫生不達標的,就是不達標,這人就要接受培訓,三個月最多。如果三個月都不行,要不換他出任輕鬆點的崗位,要不讓他離開我們,這變相大家覺得是『有權有責』。如果同事覺得不滿意的話,他是可以透過上訴機制申訴他的不滿。這個上訴機制,我們現在打算將權力交由醫院管治委員會去做。」
范鴻齡指醫管局已落實全部31項公立醫院的管理改善建議,當中問責制除了醫院,更可以追溯到聯網總監,甚至醫管局總部。而賞罰制度下的表現評核,病人安全管理將成為獨立評核項目,整體表現良好的醫生將會有額外增薪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