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發布煽動刊物三罪罪成
【有線新聞】黎智英案裁決,他被控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三罪全部罪成。
黎智英由囚車押送到西九龍法院,判詞長達855頁。法官稱透過黎智英的專欄反映他成年後已憎恨中央政府,四名轉任「從犯證人」的蘋果高層均指黎智英親自掌控《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亦透過助手向陳梓華提供外地登報的資金,意圖將議會、國際和街頭三條戰線力量凝聚起來。
法官認為控方證人誠實可靠,相反黎智英自相矛盾,認為他不可信。至於蘋果日報161篇刊物是遠超法律所允許的範圍,黎智英不僅知情亦參與其中。他請求外國制裁的行為即使國安法生效後亦只是形式上調整,與他人的協議在國安法實施後亦延續,裁定他三罪全部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