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今起展開樓宇巡查行動 重申維修消防裝置不應與大維修同時進行
【有線新聞】消防處即日起展開為期兩個月的樓宇消防裝置及設備巡查行動,又強調維修消防裝置和樓宇大維修兩者不應重疊。
消防處會巡查1,500幢1987年或之前興建的住用或綜合用途建築,針對過往缺乏年檢、消防裝置系統曾出現損壞以及已通報關閉部分消防系統以進行維修的大廈。行動中主要檢查火警鐘和消防喉轆的性能、是否遵從年檢等。
消防區長(政策)羅建新:「消防會在現場看一看他們的系統有沒有異常情況,例如有不當或者過度關閉。就如一些系統沒有報告關閉,但我們在現場檢視會不會被人關掉,或者會不會看到這些警鐘系統被人轉做靜音模式。」如有發現任何違規行為,消防處會果斷執法並要求業主盡快跟進。
消防處重申維修消防裝置和樓宇大維修不應同時進行。羅建新:「一幢樓宇需要進行大維修難免有更多工人在樓宇出入,又或有建築物料在樓宇出入。在這段時間更加需要確保樓宇消防裝置處於有效操作狀態,在這段時間為居民提供保障。所以我們要求所有大型維修前需要確保這些消防裝置損壞、維修事項已經修復,回復正常狀態才可以進行工程。」
消防處指物管公司應定期巡查消防裝置,協助業主處理損壞或異常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