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官:要求海事處年檢核對圖則不切實際 有難屬聞言集體離開法庭
【有線新聞】南丫海難死因庭已裁定39名死難者是非法被殺,死因裁判官在判詞稱要求海事處年檢要核對圖則是不切實際,建議海事處設立申報系統規管改裝項目。
海事處助理處長陳思賢聽取判詞後坐車離開法院,研訊期間家屬方多番質疑海事處在1997年至2012年間共有8次年檢機會,可以發現「南丫四號」尾艙沒有安裝水密門。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在判詞稱應在新船檢驗階段審核船殼設計,不應是隨後的年檢去覆檢,形容要求驗船人員每次核對圖則及船身結構是不切實際及不可行,亦忽略他們日常繁重的工作,期間家屬席傳出拍枱聲,之後集體離開法庭。
對於「海泰號」船頭加裝的L形鋼片對「南丫四號」下沉的影響,死因裁判官接納專家意見是沒有因果關係,但認為加裝時應告知海事處。又同意「南丫四號」艙口外側圍板高度達標、內側圍板達標與否不構成船隻下沉的因素。
死因裁判官認為無證據顯示撞船時船員缺乏休息,雖然長時間工作有潛在風險,但要改革根深蒂固的雙更制要跟業界商討。
又指時任繪圖員張福初計算穩性時出錯,以為尾艙艙壁是水密,主管沒有查找錯誤是因為當時船廠沒有清晰的權責。至於時任驗船主任梁維學,裁判官認為他的供詞與2013年證供不一致,決定轉介律政司跟進。
判詞又提及「南丫四號」的水密門揭示海事處系統存在缺陷,未有充分檢查就批核圖則和穩性計算。建議船廠向海事處申報船上作出的任何改動,亦建議海事處設立申報系統規管改裝項目,並與營運商檢討海員的工時和休息安排。
裁判官最後陳詞,稱死因庭的裁決和建議都不能抹去死難者家屬的傷痛,但希望調查結果可以提醒造船廠和相關部門維護海上安全的最高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