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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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22日
南丫海難|難屬不滿裁判官沒妥善回應驗船等問題 對判詞極度失望、未能釋懷
【有線新聞】家屬不滿死因裁判官沒有妥善回應驗船等問題,對判詞表示極度失望,未能釋懷。 旁聽的家屬缺席下午聆訊,在法官完成宣讀判詞後見傳媒稱對結果極度失望。遇難者家屬梁淑玲:「這個烙印是一輩子的,就算今日給我一個句號,都是一輩子的,我期望可以在他們面前,告訴他們,我走了13年,我終於今天可以停下來,但原來我說不出。」 家屬其中一個關注是海事處的年檢,不滿裁判官認為要驗船督察帶同圖則去檢查是不切實際。梁淑玲:「對於這四個字,我只可以說銘記於心。駕車都要年檢,想問年檢用處何在,年檢不是要每樣物件安不安全,為甚麼是不切實際,如果海事處人手不足以做這件事,麻煩跟我說、麻煩向你上司說,理解、審核一下你們在做的事,是否真的維護市民安全。」 他們亦不滿船廠漏裝水密門的主張,不獲死因庭接納。遇難者家屬徐志盛:「『門』是具有功能性,它的存在有其用處,一定不會118秒這樣快沉沒,找全世界任何一個專家,都是這個答案,不明白一個以法律為專業的法官,憑甚麼否定不同持份者請來的專家。」 遇難者家屬趙炳全:「這麼多專家都說,很大可能因為沒有水密門,而令船沉沒得這麼快,這個問號已經很大,這個問號是我們家屬解不開。」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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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22日
南丫海難|官:要求海事處年檢核對圖則不切實際 有難屬聞言集體離開法庭
【有線新聞】南丫海難死因庭已裁定39名死難者是非法被殺,死因裁判官在判詞稱要求海事處年檢要核對圖則是不切實際,建議海事處設立申報系統規管改裝項目。 海事處助理處長陳思賢聽取判詞後坐車離開法院,研訊期間家屬方多番質疑海事處在1997年至2012年間共有8次年檢機會,可以發現「南丫四號」尾艙沒有安裝水密門。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在判詞稱應在新船檢驗階段審核船殼設計,不應是隨後的年檢去覆檢,形容要求驗船人員每次核對圖則及船身結構是不切實際及不可行,亦忽略他們日常繁重的工作,期間家屬席傳出拍枱聲,之後集體離開法庭。 對於「海泰號」船頭加裝的L形鋼片對「南丫四號」下沉的影響,死因裁判官接納專家意見是沒有因果關係,但認為加裝時應告知海事處。又同意「南丫四號」艙口外側圍板高度達標、內側圍板達標與否不構成船隻下沉的因素。 死因裁判官認為無證據顯示撞船時船員缺乏休息,雖然長時間工作有潛在風險,但要改革根深蒂固的雙更制要跟業界商討。 又指時任繪圖員張福初計算穩性時出錯,以為尾艙艙壁是水密,主管沒有查找錯誤是因為當時船廠沒有清晰的權責。至於時任驗船主任梁維學,裁判官認為他的供詞與2013年證供不一致,決定轉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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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22日
南丫海難|官:穩性計算錯誤應由上級查找 船廠時任繪圖員沒推卸責任
【有線新聞】南丫海難死因庭已裁定39名死難者是非法被殺,死因裁判官繼續宣讀判詞,認為財利船廠的時任繪圖員就「南丫四號」穩性計算錯誤應由上級查找,不存在推卸責任。 遇難者家屬趙炳全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旁聽。研訊期間,家屬關注「海泰號」船頭加裝的L形鋼片對「南丫四號」下沉的影響。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覆述財利船廠的解釋,鋼片只是維修前代替的臨時物料,接納專家稱「南丫四號」的損毁及下沉與鋼片無因果關係,但認為加裝時應告知海事處。又接納專家所指「南丫四號」艙口外側圍板高度已符合300毫米的標準,內側圍板毋須達標亦不構成船隻下沉的因素。 判詞亦圍繞「南丫四號」破艙穩性計算的責任,財利船廠設計部時任繪圖員張福初有否將責任推卸予上司。張福初因健康理由沒有出庭作供,死因裁判官依賴他在獨立委員會時的作供,稱圖則不清晰,於是假設尾艙艙壁屬水密計算穩性數據,承認是疏忽。 死因裁判官認為張福初的責任在完成數據計算後經已結束,應由主管找出錯誤,裁定張福初無意推卸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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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21日
南丫海難|39名死難者屬非法被殺 難屬趙炳全指意義重大:負責的人應受罰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研訊有結果,裁定39名死難者是非法被殺。 多名遇難者家屬到庭,認為非法被殺的裁決合理及意義重大。遇難者家屬趙炳全:「都是一個安慰,比較釋懷一些。我覺得值得要跟進,正如宏福苑火災,政府都說負責的人應受罰。我覺得(海難)這件事情應該有很多人要受罰,而我暫時見不到有很多有問題的人有受罰。」遇難者家屬梁淑玲:「完全不意外,因為有家屬死亡證,寫明這個字眼。」 海事處助理處長陳思賢亦到庭旁聽。 南丫海難釀成39人罹難,事發至今已超過13年,死因研訊經歷44日,裁決三度延期,最終有結果。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稱無法追蹤部份關鍵證人,作供的人亦記憶模糊,形容研訊並不普通。她稱死因庭採用「相對可能性」原則,「南丫四號」及「海泰號」船長已被刑事定罪,在海難中都有嚴重疏忽,並非單純失誤,證據符合民事及刑事審訊標準,裁定罹難的39人是非法被殺。 研訊關注之一是「南丫四號」是否漏裝水密門。死因裁判官引述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作供,為符合海事處「一艙進水不沉」標準,從來沒有打算在船尾兩艙之間建水密門,新加坡外判設計公司董事亦確認是與船廠共同決定,省略水密門。又稱死因庭不只看當時法規,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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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21日
南丫海難|死因庭裁定39名死難者屬非法被殺 陳美寶:會審視法庭判決
【有線新聞】死因庭裁定南丫海難39名死難者屬非法被殺,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會審視法庭判決。 陳美寶:「法庭就着死因研訊作出一個宣判,政府會密切留意以及審視有關法庭判決,然後我們會在之後等待法庭判決完畢作出回應。(會否跟律政司研究?)(重新做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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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21日
南丫海難|死因庭裁定39名死難者非法被殺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研訊有結果,裁定39名死難者是非法被殺。 遇難者家屬趙炳全、海事處助理處長陳思賢到庭旁聽。南丫海難釀成39人罹難,事發至今已超過13年,死因研訊經歷44日,裁決三度延期,最終有結果。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稱死因研訊聚焦「南丫四號」的水密艙壁、圍板、L型鋼板、年檢等,部份關鍵證人無法追蹤,作供的人對「南丫四號」由設計建造開始,近30年前的事記憶模糊,形容研訊並不普通,死因庭有權就預防類似事件作出建議。 她稱死因庭採用「相對可能性」原則,「南丫四號」及「海泰號」船長已被刑事定罪,在海難中都有疏忽,並非單純失誤,證據符合民事及刑事審訊標準,所以裁定39名死難者是非法被殺。 她之後又引述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供稱只須符合「一艙進水不沉」標準,從來沒有打算在船尾兩艙之間建造水密門,證明水密門是刻意被省略,新加坡外判設計公司董事亦確認是公司及船廠共同作出決定。 南丫海難2012年國慶夜發生,港燈安排員工及親友出海觀賞煙花,他們乘搭的「南丫四號」遭「海泰號」撞擊後入水,118秒內沉沒,釀成39人罹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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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1月19日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周三裁決 海事處處長:已改革驗船標準
【有線新聞】南丫海難死因研訊星期三裁決,海事處處長王世發說,已經改革驗船標準,加強從業員安全意識,強調有人傷亡的意外一宗也嫌多。 王世發接受報章訪問說香港一年約有100萬架次船隻航行,渡輪和小輪的碰撞意外過往4年平均每年約6、7宗,反映水上航行高安全率,而近九成海上意外源於人為因素。海事處去年正式引入要求,駕駛高風險船隻的船員須5年體檢一次,同時亦加強監管第三方驗船機構或人員。近年吊銷5位特許驗船師資格,因為他們跟不上最新驗船要求。另外又將船隻圖則及船舶記錄數碼化,可以透過統一電子平台按清單檢驗,提升驗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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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09日
南丫海難|消息:死因研訊第三度延期 明年1月21日裁決
【有線新聞】消息指,南丫海難死因研訊排期明年1月21日裁決,是第三度延期。 裁決原定上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頒佈,其後兩度押後,據悉最新延至明年1月21日宣判,並預留兩日。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死因研訊今年5月召開,9月中已完成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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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1月12日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再延至12.4裁決
【有線新聞】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再度延至12月4日裁決。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原定明日(13日)頒下裁決,早前延至本月27日。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裁決日再度押後至下月4日。2012年造成39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年5月召開,家屬、海事處、船廠等多番作供,案件9月中已完成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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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0月10日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下月13日裁決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將於下月13日裁決。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下月13日上午10時作出裁決。造成39人死亡的南丫海難死因研訊今年5月召開,歷時44日。圍繞「南丫四號」尾艙沒有安裝到水密門,傳召超過70名證人出庭,包括海事處、財利船廠人員以及遇難者家屬,並在9月中完成結案陳詞。家屬一方希望死因裁判官在裁決時就海事處驗船程序等作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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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9月18日
南丫海難|各方完成結案陳詞 海事處認管理、溝通「不夠全面」 裁判官擇日裁決
【有線新聞】南丫海難死因研訊,各方完成結案陳詞。家屬和海事處都質疑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說謊,掩飾漏裝水密門,船廠堅稱為滿足規例,設計時決定移除水密門。裁判官將擇日裁決。 遇難者家屬包括趙炳全到庭旁聽。各方結案陳詞,財利船廠一方指「南丫四號」的設計是根據標書要求,參考有六塊水密艙壁的「東區一號」,董事羅愕瑩為滿足「一艙進水不沉」和「船總長度一成」的本港規例,設計初段便決定移除水密門,重申並非遺漏安裝。 家屬一方就持相反意見,提出沒有任何文件顯示「南丫四號」在設計初段已經移除了水密門,質疑羅愕瑩可能為個人或船廠聲譽而說謊,以掩飾船廠疏忽;又提到多名專家都一致認為如果有安裝水密門,「南丫四號」不會迅速沉沒。 海事處一方亦表明立場,認為「南丫四號」設計原意是要有水密門,羅愕瑩的解釋不合邏輯,認為他在2013年獨立調查委員會的供詞與死因庭上作供有出入,難以令人信服。 就各方對驗船工作的批評,海事處一方指「南丫四號」理應由船東管理,而非海事處,處方無法確保驗船做到十全十美,但承認當年內部管理和溝通都不夠全面。海事處一方指海難後已經汲取教訓,並落實多方面建議,包括完善驗船程序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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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09月18日
南丫海難|死因研訊開始結案陳詞 家屬質疑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虛構證供
【有線新聞】南丫海難死因研訊開始結案陳詞,家屬一方質疑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虛構證供,以掩飾漏裝水密門;船廠就堅稱為滿足規例,設計時決定移除水密門。 遇難者家屬趙炳全到庭旁聽,家屬代表大律師首先陳詞,引述海事專家指如果「南丫四號」尾艙有水密門,即使撞船都不會迅速沉沒,有足夠的救援時間,強調水密門在今次研訊至關重要。又指沒有文件顯示「南丫四號」在設計初段就決定移除水密門,質疑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證供有多個版本,可能是為個人或船廠聲譽而說謊,以掩飾船廠疏忽。 財利的代表資深大律師指,「南丫四號」的設計是根據標書要求,參考有六塊水密艙壁的「東區一號」,但為了滿足「一艙進水不沉」和「船總長度一成」規例,才選擇移除水密門,又稱研訊重點並非羅愕瑩有否錯誤理解規例。 家屬一方又認為,海事處多年來都沒有改善雙更制海員輪班工作24小時的問題,希望裁判官可提出建議。 港九小輪代表律師指海員並非無間斷工作,船上有提供床鋪和廚房,制度能減少通勤時間,行業人手短缺,須平衡公眾乘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