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賄賂案|13家長及中間人判囚8至14個月 前行政主任林珍妮下月20日判刑
【有線新聞】英基幼稚園前行政主任收賄案,13名家長及中間人貪污罪成,判囚8至14個月,前行政主任林珍妮將於下月20日判刑。
案情指為協助子女入讀烏溪沙的英基國際幼稚園,13名家長及中間人蕭裕邦在2019至2022年間,先後以2萬至20萬賄賂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換取12名學童插隊入讀幼兒班,涉款共110萬。14名被告早前被裁定串謀行賄及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成。
暫委法官陳慧敏判刑時說,明白各被告望子成龍,希望子女贏在起跑線,但都必須守法。而且學位資源有限,被告行為抹殺其他學位申請人公平入學的機會,動搖本港社會的廉潔基石,法庭必須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向公眾傳遞正確的廉潔信息。
13名家長分別被判囚8至11個月。中間人蕭裕邦以賄賂協助生意夥伴子女入學,法官相信他因此獲得生意上益處,被判囚14個月,是多名被告中刑期最長。至於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早前已經承認九項罪名,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四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將於下月20日判刑。
廉署說已為幼稚園收生程序提供適切的防貪建議,並定期舉辦專門的防貪講座,以進一步提升業界的防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