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珮逆線行車|立法會監委會發書面警告 指未達嚴重程度 李慧琼:屬嚴肅提醒
【有線新聞】新民黨立法會議員陳家珮早前逆線行車罪成。立法會監察委員會調查後,認為行為未達嚴重程度,決定向她發書面警告,主席李慧琼認為這是一個嚴肅的提醒。
陳家珮今年1月被拍攝到在灣仔逆線行車,她其後自首,承認不小心駕駛,被判罰款2,000元及停牌一個月。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接獲市民投訴並調查後提交報告,裁定她行為不當,違反議員守則,沒有以身作則維護法治和守法,有負社會對議員行為操守的期望。監委會指事件沒有引致人命傷亡或財物損失,陳家珮被控不小心駕駛而非更嚴重的危險駕駛,案件嚴重程度相對低。陳家珮亦已向監委會承認,當日行為魯莽草率,貪方便而逆線行車。
監委會信納她一直展示悔意,無迴避錯誤,已承擔法律懲罰,迅速採取補救行動,包括公開致歉和自首,盡力減低對立法會信譽的影響。監委會指事件不涉及個人誠信或濫權瀆職等嚴重不當行為,一致認為行為未達嚴重程度,亦是第一次犯,決定向她施加書面警告,嚴正警告她時刻注意個人言行,確保不負市民對議員的期望。李慧琼:「作出書面警告是一個莊嚴的決定,我亦都向陳議員發出莊嚴的書面警告,我相信對所有議員,這個都是個很嚴肅的提醒,議員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行為。」
陳家珮:「我是非常抱歉,讓市民大眾對我這個行為有所失望,所以今天監委會對我作出這個報告,我是虛心、亦誠心地接受。我在事發後沒有再駕駛,到今天我亦沒有再駕駛。」
議員守則列明,視乎行為嚴重程度有不同處分,最嚴重的話要譴責和停職,今次發出的書面警告是最輕微的等級。這次是今屆立法會新實施議員守則以來,首次有議員受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