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察何兆東認收賄114萬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成 下周二判刑
【有線新聞】一名總督察承認收受超過114萬元賄款,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成,被告已被停職,下星期二判刑。
被告何兆東案發時駐守灣仔警區,負責監督反三合會行動組及重案組的刑事調查。他2021年6月處理一宗詐騙案時,認識報案的商人,對方同時牽涉一宗襲擊案。受襲事主在認人程序指認商人是施襲者,何兆東向直屬上司建議不起訴及嘗試終止調查,並且兩度無視上司的調查指示,吩咐下屬釋放商人。他之後一年半從商人收取兩筆50萬元現金及超過14萬元的禮物,又應對方要求洩露警方調查資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