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法官關注破壞制度不一定用武力 鄒幸彤以食評作比喻稱行使公民權利
【有線新聞】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自辯的鄒幸彤完成結案陳詞,指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本質上是法治訴求,不應用作檢控或處罰。法官關注破壞制度不一定要用武力,可以是令人對制度失去信心。
鄒幸彤和李卓人由囚車押送到法院。鄒幸彤陳詞指,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意思是結束權力不受限制的狀態,而憲法用於規範權力,與綱領的目標屬共生而非矛盾的關係。針對顛覆罪條文「推翻中國根本制度」的字眼,鄒幸彤稱「推翻」是快速、近乎一次性發生,不會用來形容小修小補的行為,而支聯會培育公民社會是滴水穿石的工作。
法官李運騰關注破壞制度不一定要使用武力,可以是令人對制度產生疑問甚至失去信心。鄒幸彤回應,如果在餐廳食到蟑螂後撰寫食評令餐廳倒閉不屬惡意破壞,除非是捏造事實或找黑社會上門,強調支聯會只是行使公民權利、闡述事實和道理,即使傷害到共產黨領導都不牽涉任何破壞情況。她又稱餐廳老闆才是可以合法結業的人,食客可以做的只有寫食評,質疑控方指控支聯會沒有叫人以合法方式修憲等同煽動使用非法手段是無理取鬧。
控方另指控支聯會違反國家憲法,屬顛覆罪的「非法手段」。鄒幸彤指,要評估某種行為違反憲法有嚴謹的法律準則,但控方到結案階段都未能證明哪些行為屬違憲,總結「結束一黨專政」本質上是法治訴求,控方不能將還政於民變成顛覆國家,促請法庭保護法律尊嚴底線。
法官李運騰稱預計7月下旬裁決,會在寫好判詞後提早通知宣判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