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搜查|米芝蓮餐廳花百萬買裝備除油煙 環保署憑肉眼觀察評「肥佬」 負責人不滿未設客觀標準
中式餐飲講求「鑊氣」,煎炒煮炸之間難免產生油煙。有入選米芝蓮指南的食肆負責人近日向《一線搜查》反映,指其新開張的餐廳即使投入逾百萬元、跟足指示加裝各類最新油煙防污設備,仍遭環保署人員以「肉眼觀察」評定為未合格。有立法會議員指,本港現行對食肆油煙及氣味的監管未有一套客觀的數據標準,認為隨著社會與科技進步,政府應當與時俱進,訂立客觀測量標準。
環保署上門稱接投訴 拒提供指引僅稱「我哋負責檢控」
入行十年的黎兆鋒(鋒哥)現時在港島區經營四間餐廳,不僅入選米芝蓮指南,亦獲香港旅遊發展局官方網頁推薦。然而,他旗下去年10月新開張的餐廳,落成不久後便有環保署人員突擊上門,指接獲市民投訴油煙問題,要求進入廚房檢查。防騙意識高的鋒哥一度要求對方出示證件,但對方僅展示手機截圖,最終要警員到場核實環保署人員身份才獲准進入。
一個月後,鋒哥接獲環保署正式通知,要求在三個月內加裝靜電除油煙器等控制系統,並強調安裝後「不可以排放肉眼可見的煮食油煙」。為求合規,鋒哥主動致電環保署,請教具體的整改標準,未料對方的回覆令他無奈。「我問阿Sir,不如你直接話我知做乜嘢可以過到要求?如果有標準,我哋就跟住做。但環保署畀我嘅答案係:『我係負責檢控你哋嘅啫,你哋自己負責點樣整改,我哋係唔會教你哋嘅,呢個係你嘅責任,並唔係我哋環保署嘅責任。』」鋒哥認為作為政府部門要實施檢控,理應提供極高透明度的客觀標準供業界遵從。
根據本港現行法例,食肆若無合理解釋且未有遵從環保署指示整改,即屬違法,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再犯罰款加倍,更有機會面臨監禁。
花百萬加裝設備停業整修 「肉眼驗收」仍被評不合格
雖然對執法標準感到莫名其妙,但為了避免違法,鋒哥除了加裝靜電除油煙器,更主動拆掉原本的油煙網換成專用煙罩,甚至為此停業三天進行工程。

「我同環保署緊密溝通,話畀執法人員聽我會停業做呢兩樣嘢,問係咪做完就無事。點知對方話:『我哋唔知㗎,要你做完之後我哋再嚟勘察睇效果。』」當鋒哥追問是否有量度標準或可委託外判公司測量時,對方竟稱:「冇嘅,我哋環保署每一個同事都受過專業訓練,肉眼都睇到㗎喇。」
結果在驗收當天,環保署人員憑肉眼觀察後,依然評定為「不合格」。鋒哥隨後再花錢加裝等離子淨化除味系統,並應環保署人員「抽氣較細啲、唔好抽咁多出去」的要求,額外安裝變頻器調低抽氣量,結果導致廚房內部煙霧瀰漫。前後累積投入的油煙控制設備金額高達100萬元,甚至比當初裝修廚房的費用還要昂貴。
節目組於晚市時段實地視察,餐廳內座無虛席,廚房不斷炒餸及製作煲仔飯,極其忙碌。記者在街外觀察約15分鐘,肉眼完全看不到任何白煙排放,然而鋒哥坦言,截至目前該餐廳仍未獲環保署評定為合格,令他終日提心吊膽。更令人無奈的是,他名下另一間開業最久的老店,今年4月底裝修期間,亦同樣遭到環保署人員上門檢查。

議員質疑執法過於主觀 專家:可測PM2.5、TVOC
現時本港食肆油煙由《空氣污染管制條例》規管,要求不可排放「清晰可見的油煙」及「難聞氣味」。但何謂「可見」?何謂「過量」?相關法例及食牌指引均未有清晰數據。
立法會議員陳學鋒指出,現行執法標準過於主觀。「可見嘅煙,有幾可見呢?夜晚可能唔容易睇到;味道,有人覺得香,有人覺得唔香,好睇執法人員自己嘅主觀判斷。」陳學鋒補充,地區常出現食環署或環保署不同人員標準不一的情況,食肆無所適從,樓上住戶亦常抱怨明明看到白煙卻投訴無門,雙方均缺乏客觀數據依循。他建議政府應參考其他地區,引入客觀測量儀器,讓食肆可定期自行檢測,住戶亦有客觀數據可依。
而早在24年前,內地已因應食肆規模,訂立餐飲業油煙排放濃度的客觀標準。飲食業防污設備供應及承辦商行政總裁張永康表示,單憑肉眼觀察極不準確,因為肉眼看到的「白霧」有機會只是水蒸氣。雖然油煙含有上百種化學成分,完整實驗室分析成本極高,但透過檢測「可吸入懸浮粒子」(PM2.5)及「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能以極低成本、快捷且可靠地評估油煙濃度。
記者在餐廳實測,廚師炒乾炒牛河時「鑊氣」十足,儀器顯示PM2.5數值一度飆升至600以上;但轉至蒸櫃測試時,雖然同樣冒出大量白煙,PM2.5數值卻一直徘徊在30左右。張永康指出,這充分證明白煙並不等同油煙污染,以儀器量度數值作為標準,顯然比肉眼更為科學和精準。
對於業界及議員要求訂立客觀標準的呼聲,環保署回覆查詢時未有正面回應,僅稱今年上半年接獲約930宗食肆油煙投訴,其中三宗因未遵從要求改善而被定罪。署方強調,執法人員會在現場評估油煙是否清晰可見、持續時間、頻密程度及氣味強度,並稱相關評估方法與國際做法相若。

HOY 78:《一線搜查》
播出日期:逢周一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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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上門稱接投訴 拒提供指引僅稱「我哋負責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