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港島內居民消費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公布 即日起實施
【有線新聞】財政部、海關總署和稅務總局公布海南自貿港島內居民消費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並於即日起實施。
海南自貿港島內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周四正式公布,並即日起實施。政策明確了島內居民,是指持有海南省身份證、居住證或社保卡的中國公民,同時包括在海南工作生活並持有居留證件的境外人員;憑有效證件可在指定免稅店不限次數購買「零關稅」進境商品清單上的商品,種類涵蓋食品、日用品、母嬰用品等,並免徵進口關稅以及進口和國內環節的增值稅和消費稅,但每人每年免稅購買金額累計不得超過1萬元人民幣。
政策又規定居民購買的進境商品只可為個人使用,不得再次銷售,違規倒賣、代購、走私「零關稅」進境商品的個人將被納入信用紀錄,三年內不得購買「零關稅」進境商品;如構成走私犯罪,亦會被海關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政策規定指定免稅店需要向國家上繳免稅商品特許經營費,海南省政府要切實承擔防控「零關稅」進境商品走私風險的主體責任,並根據需要,及時對部分商品採取限制購買數量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