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拍女學護、發文性騷擾 明愛醫院男病人被捕

【有線新聞】明愛醫院一名男病人懷疑偷拍女護士學生,並將照片及影片上傳社交平台,帖文更配以涉及性騷擾的字句,引起網民嘩然。院方事後報警,警方經調查後,昨日(28日)以涉嫌干犯窺淫罪,拘捕51歲涉案男子。
據了解,被捕的51歲男子姓唐,患有腎衰竭,於本月初入住明愛醫院。他入院期間不時在社交平台上傳女護士學生在病房內工作的影片及照片,更不時配以露骨字句,包括「我深愛著呢位姑娘、樣貌身材極之惹味」、「好希望死喺佢懷中」、「兩日嚟被你看守住服侍、實在講不出超自然享受」等。

其帖文在社交平台廣傳,不少網民不齒其所為,留言炮轟他用詞下流、不尊重醫護人員,「對人哋醫護人員一啲都唔尊重,可以用不知所謂嚟形容!」、「性騷擾!刑事!請醫院投訴病人!」、「好恐怖」、「學護慘,陰影好大」。而事件曝光後,發文者已刪除帖文。
明愛醫院昨日(28日)回應事件時表示,非常關注及重視事件,已安排部門代表會見涉事病人並作出警告,要求他將帖文移除。同時,院方已就事件報警,會全力配合警方調查。發言人又指,在得悉事件後已即時向受影響護士學生了解事件並致以慰問,強調院方會全力為該名護士學生提供一切所需要的支援。

發言人重申,根據《醫院管理局附例》,任何人不得在醫院內未經院方職員同意,拍攝照片、影片或錄像影片,任何人應尊重前線醫護人員的專業,並在醫院範圍內應遵守《醫院管理局附例》。
至於有傳涉事男病人為香港電台DJ,港台澄清該名男子並非香港電台員工。

警方表示,昨晚接獲深水埗永康街一醫院職員報案,指懷疑有男病人在醫院病房內偷拍一名女醫護人員,並於社交平台上載及發布内容包含性騷擾用語的相片和影片。警方經調查後,同日在該醫院以涉嫌「窺淫罪」拘捕一名51歲姓唐本地男子,他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為了性目的而觀察某人,或拍攝某人;被觀察或拍攝的個人,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及上述人士不理會事主是否同意被上述人士觀察或拍攝,上述人士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