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逾2.6萬份強制驗窗通知未獲遵從 平均逾時6年半 促屋宇署轉介檢控
【有線新聞】新一份審計報告指,屋宇署強制驗窗計劃揀選機制有機會忽略部分風險較高樓宇,建議屋宇署完善指引,同時加強檢控及執法工作。
2017至2024年間,屋宇署錄得445宗墮窗意外,導致1死7傷,三分二個案發生的大廈沒有被列入屋宇署的高風險大廈名單。根據現時做法,屋宇署每年會制訂兩份名單,供「選取大廈委員會」審批。第一份名單會針對30年以上樓齡大廈,屋宇署會為每幢樓宇計算評分,分數愈高代表風險較高,從未被發出強制驗窗或驗樓令的大廈會優先揀選。最新審計報告發現,去年名單中的483幢大廈評分介乎25至65分,但另外有372幢評分介乎30至75分的大廈卻被剔出名單。
第二份名單會列出一年內曾有墮窗事故記錄或整體窗戶欠妥或失修的大廈。不過審計署發現,2023及24年分別有11幢及20幢這類型大廈未有列入這份名單。
屋宇署解釋編製名單要考慮墮窗的成因,以及在過去5年或10年有沒有向這些大廈發出過驗窗通知,以至大廈遵辦的情況。審計署認為這些考慮未有在指引中列出,建議署方要向委員會說明這些大廈具體情況並完善指引。
執法方面,截至去年屋宇署,有2萬6千多份驗窗通知未獲遵從,平均逾時6年半。屋宇署6年前成立快速檢控小組。不過審計署指,3,300多宗可供檢控個案中,只有一成六已轉介到快速檢控小組,平均每宗轉介需時2.4年,建議屋宇署加強發警告信、罰款通知書、及轉介檢控等執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