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商界憂中小企為獲政府資助炒人 孫玉菡:不希望有誘因令僱主提前解僱
【有線新聞】取消強積金對沖後,政府推出為期25年的資助計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強調資助計劃是「先付款、後補助」,企業解僱後又重聘同一員工並不會獲得補助。
取消強積金對沖後25年期間,僱員的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僱主在首三年最多只須付3,000元,其餘由政府補貼。有商界人士擔心,中小企僱主為獲取最高資助,轉制後第三年就解僱員工。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主席劉達邦:「想用盡政府資助,最理想在第三年之前解僱。若你今天解僱員工,你是沒有資助。經過了兩、三年之後,就會有這三年的資助,第三年都供款了3、4萬。如果你解僱他,長服金可能就數萬元,我們就只負責3,000元,佔政府資助達到最高。」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出席一個市集啟動禮時強調,政府不會接受企業解僱員工後又請回同一員工,去減少支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並非解僱一位同事,再聘請同一位同事,政府就會給你補助,政府是不會補助你的。盡可能不希望有任何誘因令僱主提前解僱員工,對他沒有好處,亦無意思。在我們角度而言,你是在游走『罅隙』,你要先付款再問政府拿取補助。」
至於有意見擔心出現「假自僱」,孫玉菡回應指僱員仍受到《僱傭條例》保障,不論長工、兼職工,是由僱主和僱員協議,關鍵在於雙方需要清楚合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