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擬訂新議員守則 設五級懲罰、最重可DQ 梁君彥:爭取7月通過
【有線新聞】立法會提出制訂《立法會議員守則》將有約五級的懲罰機制,最嚴重可撤銷議員資格。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與傳媒茶聚時解釋,升格的立法會監察委員會有13名委員,當中3名當然委員是大主席,內會主席及議會總協調人其餘由各黨派產生,委員會日後收到「具名投訴」指控議員不當就可以調查。若有議員與議員助理婚外情,因議助支取立法會人工,議員違反守則的機會就大一點,但一切要講證據,由監察委員會裁決。
梁君彥說爭取7月在大會通過守則及修例,期望新一屆議員可參照守則行事,不想太多負面消息出現影響立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