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財利船廠前工程部經理作供 承認未發現穩性報告出錯
【有線新聞】2012年南丫海難,死因庭傳召財利船廠前工程部經理作供,他指當年沒有留意「南丫四號」的穩性報告出錯,將不合規格的船艙視為獨立水密艙室。
研訊第四日,庭上傳召財利船廠前工程部門經理張泉佑作供。他自1956年加入財利船廠,其後1994年曾離開香港,所以他沒有參與1996年「南丫四號」的建造過程。不過翌年他重返財利船廠,並擔任工程部門經理,其後「南丫四號」的船東港燈要求在船底加設壓載物,提高船的穩性,由當時船舶繪圖員張福初負責「南丫四號」的穩性計算。張泉佑批核計算報告時認為沒有問題,便把報告交給海事處審批。
計算船的穩性時,根據《小輪及渡輪驗船指示》,若有船艙的長度短過船身整體長度的一成,就應該與鄰艙一併計算,而非獨立處理。海事處代表律師羅蔚山指出當時張福初計算錯誤,他把長度不足船身一成的舵機房視為一個獨立的水密艙室。
羅蔚山問張泉佑「船艙短過船身一成」的規定與船艙是否水密有沒有關係,張泉佑說這條規定是水密艙室的其中一項要求。羅蔚山問水密艙室是否要有有效的關閉裝置,張泉佑同意。
不過2013年南丫海難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曾經指出,「南丫四號」的舵機房與油箱房中間沒有安裝水密門,才會加劇沉船速度。張泉佑稱當時沒有發現報告中的錯誤,是因為沒有時間重新計算,他亦相信張福初的工作能力,後來海事處和港燈亦沒有發現錯處。
研訊下周一繼續,會傳召更多財利船廠的證人出庭作供,包括維修部門主管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