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二人涉助鄺港智潛逃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還柙候刑
【有線新聞】大埔龍尾村碎屍案,兩人涉嫌協助死者蔡天鳳前夫潛逃,被控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成,還柙候判。
41歲遊艇公司職員林舜及29歲報稱無業的潘巧賢否認串謀妨害司法公正罪受審。案情指兩人涉嫌在前年2月聯同一名名為「IVY」的女子,協助另一名男子「ALEX」乘搭遊艇逃往澳門。
法官宣判時指,即使兩人不知道需要離港的「ALEX」是否蔡天鳳前夫鄺港智,都不影響控方案情。通訊紀錄亦顯示他們與「IVY」已達成犯罪協議,由林舜處理船務,稱「見到入數紙先安排」,潘巧賢負責傳達訊息給「IVY」,兩人必然明顯知悉「IVY」的友人要緊急、秘密地不經正常途徑離港,價錢並非考慮因素,認為不存在任何誤會空間,裁定兩人罪名成立。
法官亦引述潘巧賢曾經辯稱對費用由3萬元變30萬元感到古怪、並開始懷疑,但她並無即時退群,而是有問有答,是知道上文下理、仍繼續參與,因此不接納她只是傳話者的說法。
潘巧賢一方之後求情指不知道「ALEX」因干犯甚麼罪行而要離港,只愚蠢地傳達租船價錢,沒有從中得益、參與程度低,最終亦無成事。又稱因案件遭到網上言論攻擊感到焦慮不安,加上檢控延誤,希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刑罰並批准保釋候判。
法官指很多妨礙司法公正的案例,即使被告認罪扣減後都要監禁。會先索取二人背景報告及考慮書面求情,押後到下周五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