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子燒炭自殺 抑鬱婦認誤殺罪 判9個月醫院令
【有線新聞】45歲患重度抑鬱女子2022年帶同16個月大的兒子家中燒炭自殺,最終兒子身亡,她早前承認誤殺罪,法官接納精神科醫生建議,判處被告9個月醫院令。
案情指被告譚慧敏2022年5月27日,即案發前一晚,跟從物理治療師建議,如常為有斜頸症兒子按摩時,因兒子大哭和尖叫而被丈夫責罵,翌日早上趁丈夫外出上班,將兒子和自己反鎖在元朗水邊圍邨單位房間內,服用安眠藥,燒炭自殺,兒子送院搶救後不治,其後被告送往青山醫院,確診患嚴重抑鬱症。她獲救後透露,企圖輕生是因為不堪照顧兒子的壓力、婚姻關係變差和經濟負擔。
法庭原本控告她謀殺,之後接納她承認一項誤殺罪,案件原本上星期判刑,法官張慧玲指,要時間處理醫生對被告精神狀況的評估報告,又表示辨方求情時,指被告案發後已與丈夫離婚,還押期間積極進修,又鼓勵其他在囚人士共同學習,與家人關係經事件後已有所改善,亦考慮到被告已還押三年,已接近量刑起點,六年九個月的一半。法官張慧玲判刑時,接納兩名精神科醫生的建議,判被告接受9個月的醫院令,希望她接受治療後盡快重返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