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助鄺港智潛逃 兩人妨礙司法公正罪成 判囚6個月
【有線新聞】大埔龍尾村碎屍案,兩人涉嫌協助蔡天鳳前夫潛逃,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各被判囚6個月。
裁判官陳志輝批准潘巧賢以10萬元保釋等候上訴,案情指她與遊艇公司職員林舜涉嫌在蔡天鳳遇害後,協助蔡天鳳前夫鄺港智坐遊艇潛逃澳門,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潘巧賢代表律師求情時重申潘巧賢只是中介人,對案發背景毫無理解,因錯信朋友「IVY」才犯案。裁判官指兩人雖然不清楚「ALEX」所犯罪行,亦沒有金錢得益,但按常理便能推測必定是干犯嚴重罪行才急需離港,又指兩人在案中參與程度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