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牌督察衝燈致女途人截肢判社服令 官:工作表現優異、報告見極大悔意
【有線新聞】督察2023年駕駛私家車衝紅燈導致女途人重傷截肢,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暫委法官黃國輝判刑時總結,被告案發時剛考獲駕駛執照3、4個月,仍然依賴導航 ,當時他正在找路回家,約4、5秒沒有將注意力放在看交通燈,導致看錯綠燈駛入交界位 ,並非故意衝紅燈 ,而當時被告車速不快,時速約20、30公里。
考慮過同類案件,法官認為被告駕駛經驗不足,案發時已屬凌晨、車稀人少,女傷者當時站於行人路欄杆外,被告以不太快的車速駛經現場,撞到的士才間接撞到女傷者。
被告無交通違例紀錄,作為現役警員工作表現優異,加上社會服務令報告有相當正面評價,而且他有極大悔意。法庭認為判處社會服務令合適,因此判處最長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加上停牌2年,以及要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法官指不應該視為一個輕的懲罰。案件審訊期間,法官一度表示被告判監是無可避免,辯方上月求情時呈上警務處助理處長級等上司的求情信,期望被告得到輕判。
30歲被告姚新燊,2023年6月凌晨在旺角駕駛私家車衝紅燈,撞向一輛的士,的士再撞到一名女途人,女途人重傷要截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