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網約車|司機限登記車主 的士業界稱可避免炒高車租 有議員憂車輛供應減少
【有線新聞】新方案要求網約車司機必須是登記車主,避免牌照炒賣,有的士司機工會贊成,認為可避免炒高車租,但有議員擔心網約車供應會減少。
草案列明的士司機可免試申請網約車駕駛許可證,政府稱為他們提供多一個就業選擇。但新方案同時要求網約車司機本身要是車主,換言之不能夠是租車,網約平台有責任確保司機是登記車主,違例的平台、車主或司機最高可罰款一萬元。
有的士司機工會認同做法,對的士及網約私家車一視同仁,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何志強:「租賃制可能會引致一個車主可能有很多輛車,出租給司機,提高車租各樣。司機立場而言,最主要為是否足夠謀生,如果認為網約車足夠謀生的,他可能會出車來營運,現時出車也不貴。」
有立法會議員表明反對,擔心令網約車供應減少。新界西北(實政圓桌)田北辰:「獲發牌的車輛,我當作是一萬輛,便最好是該一萬輛整天、24小時都可以接單,如果限制車與司機捆綁,是沒有可能的,哪有人可以上班24小時?很多時會浪費容量,莫說他出門,去外國走走兩、三個星期,那輛車便擺放著,即使是晚上深宵,相信也不容易叫車。」田北辰指車輛牌照期只得5年,相信不會造成炒賣,就算車租上漲,只影響司機收入,對乘客沒有影響,建議日後網約車數目定於1.2萬至1.3萬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