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拘七旬漢 涉社交平台透露調查內容
【有線新聞】警方國安處拘捕一名71歲男子,涉嫌在網上披露國安處調查內容及就大埔火災發布煽動仇恨言論,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不得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採取拘捕行動。
被捕的71歲男子本周二被警方國安處邀請會面協助調查,當時已提醒他不能公開會面內容。警方國安處人員之後發現,他在社交平台公開披露調查內容。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雖然我現在不便透露究竟內容是甚麼,但我可以跟大家說,他這次非法披露已經收到跟其他案件有關人士,作出通風報信的效果。88條不止關於通風報信,但今次行為有達至這個效果,間接地或直接地影響了我們的調查。」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列明,如任何人知悉或懷疑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調查正在進行,意圖或罔顧是否會妨害調查,沒有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下作出任何披露即屬犯罪,可判監7年。
國安處指,被捕男子同時涉嫌在社交平台發布有關大埔火災的煽動內容,激起市民對中央或特區政府的憎恨。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他形容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才是『以災亂港』的始作俑者,這完全不可能。另外他又說,中央政府對香港災情的支援只是做戲,這也很明顯是謊言及煽動行為。以我的調查來看,我覺得他的罪行,證據是確鑿的,我們會跟律政署再商量,很有機會在調查後,會對他作出檢控
國安處確認就同類煽動行為曾拘捕或約見不同人士,未有透露涉案人數,只指大部分人已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