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登記制|岑子杰倡參考09年家暴條例修訂 避免觸及傳統價值觀
【有線新聞】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被否決,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法案委員會或大會並非反對法庭頒令,而是希望尋求社會主流意見接受的方案。提出司法覆核的岑子杰就建議,政府在保障性小眾權利同時避免觸及傳統價值觀。
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在立法會二讀階段大比數否決,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議員李浩然說,否決方案並非反對終審法院判決,亦不代表政府已經履行法庭頒令。李浩然:「我看到在整個立法過程,無論在法案委員會討論過程,還是到大會,其實很多立法會議員同事,都不是說反對法庭,或者反對政府去履行法庭指示,而是大家一直很多討論集中會否有其他方案,可以讓社會大眾主流意見可接受,同時符合法庭指示。」
前年岑子杰案,終審法院頒令政府要履行積極義務,訂立同性伴侶關係替代框架。距離下月27日限期剩餘一個多月,岑子杰表示立法會有權否決方案,但還有很多方法處理政府應繼續嘗試,例如可參考2009年家庭暴力條例修訂,以「同居關係」與「家庭」區分,避免影響傳統價值觀念的人。「在香港本地的登記裡,不牽涉家庭、不牽涉婚姻、不牽涉這些名字的,然後給予一些基本權利我們,其實已經符合終審法院要求。堅持家庭價值的人覺得婚姻家庭,以及小朋友是不能改變的,這些我們全部都不觸及,我們最主要的就是制定框架,讓同性伴侶可以進入制度裡獲得平等權利,就是這麼簡單。」岑子杰希望政府可以更人性化處理問題,填補漏洞以尊重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