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飲用水|許正宇:非價低者得引致 「供應商名冊」僅用作通知、日後將改名
【有線新聞】政府採購樽裝水事件,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重申,事件並非因「價低者得」引致,投標者必先滿足技術要求。而所謂的「供應商名冊」是用作通知供應商有招標,日後會改名為「通知名單」。
樽裝水供應商「鑫鼎鑫」懷疑出售冒牌樽裝水,當中涉嫌偽造文書,引發政府檢討採購機制。財庫局局長許正宇指,事件反映部門的洞察力和警覺性與市民期望有落差,強調事件並非過分側重「價低者得」引致。許正宇:「相關投標者必須滿足一系列技術要求,包括水的質素或運送能力,我先再看價錢。如果滿足不到這些技術要求,就算多便宜都不會購買。更核心是整個制度是否能與時俱進,面對這麼錯綜複雜的商業環境,這麼多騙案,是否有足夠權力給同事用好政府作為採購把關者的角色。」
至於為何「鑫鼎鑫」不在物流署「供應商名冊」仍然可以中標,許正宇解釋,所謂「供應商名冊」只用作發出招標通知,未來會改名為「通知名單」。許正宇:「假設我想做生意,售賣一些東西給政府,我會跟政府說,以後可否將公司名稱或聯絡方法放在聯絡人資料。變相以後有標書或做採購時讓我知道,不代表機構是經過審核的認可供應商。」
他稱政府把關之餘,亦要推動公平競爭。如果牽涉新承辦商的大額合約或重要物資就會提高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