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車頭限兩部流動裝置 屏幕對角禁超19厘米 違者最高罰2千元
【有線新聞】運輸署即日起亦規定所有司機在駕駛期間車頭不能擺放多過兩部流動裝置。
流動裝置包括手機、平板或手提電腦,每部裝置屏幕對角長度不得超過19厘米,不能阻礙司機對道路交通狀況的視線,違例者最高被罰款2,000元。有司機認為新規定可以減少意外發生。
的士司機柯先生:「應該要的,有時見到有人六、七部(電話)看到都怕,人怎樣照顧到哪麼多東西,所以覺得兩部正確的。(危險問題在哪裡?)有時會分神,顧住六、七部機,又要顧他人、路面,一個人怎顧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