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經局局長再召巴拿馬駐港總領事 對港口裁決表達強烈不滿及反對
【有線新聞】商經局局長再召巴拿馬駐港總領事,抗議當地最高法院裁定港口經營合約違憲。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2月6日再次召見巴拿馬駐港總領事,就巴拿馬最高法院裁定巴拿馬政府與和記港口巴拿馬港口公司續約經營兩個巴拿馬港口一事違憲,表達特區政府對裁決的強烈不滿和反對。
局長重申,相關公司多年來在當地投入巨額投資並創造大量職位,批評巴方此舉是自毀國家信用,將對巴國營商環境和經濟發展造成深遠損害,並嚴重破壞國際貿易規則。他促請巴拿馬政府尊重合約精神,為在當地依法營運的企業提供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確保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干預。
商經局強調,香港企業在巴拿馬經營和投資,理應獲得公平合理的待遇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