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隻友善食肆|措施5月8日生效 首階段設面積限制 業界:扼殺小型特色店
【有線新聞】政府修例放寬讓狗進入食肆5月8日生效,首階段只限面積20平方米以上的餐廳申請,名額500至1,000個,餐廳可以自訂容許帶多少隻狗進入。
到食肆用餐好快可以帶同愛犬一起去,政府修訂《食物業規例》周五刊憲、5月8日生效。首階段申請設餐廳面積要求。要大於20平方米,政府解釋有意見提出若餐廳太小,讓狗進入可能阻塞主要通道,影響員工走動,亦有風險會踩到狗而造成危險。
沙田這間餐廳面積符合資格,但負責人認為不應設面積要求。餐廳負責人Heyman:「其實寵物經濟是很適合小型咖啡店或甜品店,變相是扼殺這些小型又有特色的店舖。要給予權限商家,首先不要設任何限制,如果真的阻礙到別人或通道,自己試一試便會知道,可以選擇不做『寵物牌』,可以選擇退出。」
獲批的餐廳可以自訂每人限帶多少隻狗、是否容許將狗放在座位上等等,食環署會推出指引和提供建議。牌照條件會列明狗隻須用最長1.5米的狗帶牽引,不准上餐桌及使用餐廳的餐具,餐廳一年內違規三次就會撤銷准許,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首階段名額約500至1,000個,火鍋店和烤肉店不准申請,最快在實施半年後推出下一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