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三白衣人刑期上訴遭駁回
【有線新聞】元朗721事件,三名白衣人的刑期上訴遭駁回。上訴庭不接納被告爭議曾經示意其他白衣人後退,是調停兩批人的衝突,認為被告的行動及目的明顯跟其他白衣人一致。
提出上訴的吳偉德、王浩昇及鄭文傑承認參與暴動,其中兩人另承認串謀傷人,三人判監4年8個月至5年3個月,不服刑期上訴。吳偉德一方爭議呼籲過港鐵車廂內的人停止挑釁,亦向其他白衣人揮手示意後退,他抓住扶手堵住車門是試圖平息兩個陣營的衝突,認為法庭應考慮他曾經充當調停人,給予減刑。
上訴庭頒下判詞,認為721事件是兩批人的集體襲擊,被告單純叫喊一句「不要再挑釁」,不屬真正的調停,只是避免惹上麻煩;當時白衣人全面掌控局面,黑衣人沒有退路,被告的舉動更像威嚇暗示後果自負。
至於另外兩名被告王浩昇及鄭文傑,爭議7年的量刑起點過高,上訴庭引述原審暴動案的量刑要考慮整體嚴重性;被告承認揮動藤條,又跟其他白衣人衝向對方陣營,期間現場還有其他襲擊,被告至少是促成、協助或鼓勵其他白衣人的行為;考慮到被告行動及目的明顯跟一眾白衣人一致,罪責上沒有分別,駁回三人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