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帖文、留言煽惑立選不投票 63歲男判監兩月 有線新聞 2026年04月29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一名男子去年立法會選舉煽惑他人不投票,判監兩個月。 63歲被告黃華光被控違反選舉條例,涉嫌去年在社交專頁轉載一則由姜嘉偉發布、煽惑他人不投票的帖文,並按讚及留言。裁判官陳慧敏形容案情非常嚴重,任何人都不應干預選舉,被告蓄意撰寫別有用心的留言,帖文又能廣泛傳播,有影響選舉制度的風險,刑罰必須具阻嚇,判被告入獄兩個月。至於發帖文的姜嘉偉已經離港,廉署早前簽發手令通緝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