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波|霍斌仁、盧斯安奴等三人罪成 押後5.29判刑 屠俊翹脫罪
【有線新聞】港超球員打假波案,前港會後衛霍斌仁操縱賽果等五項罪名成立,而球員盧斯安奴及一名外圍賭注「艇仔」,就串謀賭博時作弊兩項罪名成立。
球員盧斯安奴及案中的外圍賭注「艇仔」,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取裁決,案情指兩人及前港會後衛霍斌仁以及守門員屠俊翹,於2021至2023年間涉嫌操縱三支球隊在港超及港甲多場賽事,並在外圍賭博中獲利。
裁判官余俊翔宣判時直言港會屬實力較弱球隊,而港會足球員莊馬仕是隊內的資深球員,被告霍斌仁游說他不要出賽,明顯會影響賽果。裁判官又在庭上讀出被告之間的通訊紀錄,其中霍斌仁曾多次與盧斯安奴和污點證人成嘉狄等討論操縱賽果的暗號,又要求他們幫忙下注,相信他們之間存在作弊協議。
余俊翔考慮到被告屠俊翹較後段才加入群組,而案發期間又不在港,裁定他罪名不成立,屠俊翹聽取裁決後步出法院。
霍斌仁三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罪成,而他與球員盧斯安奴和涉案外圍賭注「艇仔」,分別兩項串謀賭博時作弊罪成。裁判官要求索取三名被告背景報告,押後至5月29日判刑,期間需要還柙。
廉政公署表示已檢視足總的行為守則以及相關指引,就貪污風險較高的範疇,包括賽事籌備與監察球會和球賽人員註冊等完成防貪審查,足總正積極研究並落實廉署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