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百鳴涉內幕交易案罪成下月判刑 辯方呈樂易玲求情信 盼考慮其電影業功績免監禁
【有線新聞】天馬影視前主席、資深電影製作人黃百鳴2017年通知胞妹購入公司股票,令對方獲利過百萬,法庭裁定他一項內幕交易罪成。
經審訊後被裁定內幕交易罪成的黃百鳴離開東區裁判法院。本名黃栢鳴的他,2017年擔任天馬影視主席兼控股股東期間,曾向胞妹黃潔珍提供200萬元,又通知對方購入天馬影視股票,黃潔珍獲利逾103萬元。當時天馬影視正被第三方接觸提出收購,黃百鳴解釋天馬影視此前曾兩次被收購但失敗,認為這次亦會不了了之。裁判官高偉雄裁決時說,辯方說法不可信,解釋荒謬牽強,裁定黃百鳴內幕交易罪罪成。
求情階段,辯方呈上邵氏電影高層樂易玲撰寫的求情信,指黃百鳴在電影業具歷史性貢獻,應考慮其一生功績從輕發落。他的代表律師陳詞提到,案件由證監會啟動調查至今超過八年時間,黃百鳴這段期間曾遭恐嚇,蒙受很多精神及心理壓力,近年只能透過在YouTube頻道唱歌紓緩壓力,黃百鳴已深感後悔,若非這宗案件,他的一生故事應更甜美幸福,加上他已年屆八旬,請求處以非監禁式刑罰。
裁判官指需時考慮雙方陳詞,案件押後至下月9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