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女生涉灣仔暴動案重審罪成 即時監禁 還柙至7月判刑 有線新聞 2026年06月09日 To view this video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and consider upgrading to a web browser that supports HTML5 video 【有線新聞】法律系女學生灣仔暴動案,重審罪成即時監禁,法官押後至7月15日判刑。 被告湯嘉欣案發時21歲,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區一帶參與暴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原審裁定兩項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原審重新考慮。法官李俊文重審裁決時表示,被告案發時衣着與示威者無異,隨身物品被搜出護膝等裝備,亦在暴動地方被捕,排除她是無辜路人的可能性,裁定她暴動罪名成立,須即時還柙,押後至7月15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