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及賓館須提供防煙頭套 設一年寬限 麥美娟:助提高消防安全
【有線新聞】民政事務總署日前向酒店及賓館發出通函,要求本月起須配備防煙頭套。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解釋,新措施為提高處所消防安全。
新措施本月1日起生效,有一年寬限期。酒店及賓館須在每間客房及員工工作區域,包括大堂、辦公室等,提供足夠數量的防煙頭套。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解釋,目的提高處所的消防安全,稍後會與業界討論落實安排。
麥美娟:「發牌要求說明設有過渡時間,予酒店和賓館利用過渡時間完成過渡安排。聽到酒店、賓館業界對於這個要求有不同意見,落實時我非常肯定,酒店和賓館業界和社會大眾、政府一樣,希望提高在酒店和賓館處所的消防安全,保障旅客安全。」
「聯廈聯管」試驗計劃6月起擴展至全港所有地區,協助推行計劃的非政府組織一個月內接觸了43幢目標大廈,當中兩幢簽署參與意向書,三幢成功聘用物管公司。已參與計劃的大廈每戶每月平均基本管理費大約50至200元,涵蓋處理大廈保安、清潔、召開會議和協助招標等。麥美娟說有法團認為計劃有助分擔管理工作。
麥美娟:「我之前探訪過一幢在荃灣大廈,他們的法團秘書是很熱心的業主,做工程報價回來是否適合,應該如何做,他們沒有專業的知識。他透過聘請專業物管公司,大廈出通告、開會議程、找清潔、保安設施,全部有物管公司幫手完成,他的工作責任可以有人分擔。」
麥美娟補充,若業主不按要求繳交管理費,物管公司會按既定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