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眼科醫生拖足15年後研訊 醫委會因證人失聯「不提證供起訴」結案
【有線新聞】醫委會日前就一宗拖延15年的眼科醫生投訴個案展開聆訊,以「不提證供起訴」結案,解釋因為證人失聯。
一名病人2010年接受激光矯視手術後角膜糜爛,翌年投訴眼科專科醫生饒文杰,醫委會事隔15年展開研訊,決定「不提證供起訴」。醫委會發稿解釋,決定完全取決於案件的具體客觀情況,並以證據為唯一依據,醫委會秘書在研訊開始時考慮到所有可援引的證據、控方證人失聯等因素,認為原定提控失去基礎,案件不再具備合理定罪前景,決定對所有控罪「不提證供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