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加強管控狗隻 何敬康:應加重罰則、擴格鬥犬名單 獸醫組織:狗主更要規管、養狗要考牌
【有線新聞】政府檢討規管狗隻措施及法例,有立法會議員在本台節目《政經CHAT》提出罰則加重至10萬元和擴大格鬥犬名單。有獸醫組織就認為,要加強規管狗主,甚至養狗要先考牌。
接連發生狗咬狗及狗咬人的慘劇,政府檢討規管措施。有獸醫組織在本台節目認為,更需要規管的其實是狗主。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麥志豪:「以我這麼多年經驗見到,其實危險狗隻未必真的會咬人,但是非危險狗隻亦未必不咬人,或不會發生事故。很多時出現問題的可能是狗主,其實我長期都這麼認為的,就是養狗要考牌,要拿一個真正的牌照,去看你究竟會不會養狗。」
現時危險狗隻規例,大型狗隻要使用不超過兩米的狗繩,違者最高罰款25,000元和監禁3個月,有議員認為要加重。立法會議員何敬康:「25,000元太低,我覺得要加到10萬元,最高監禁應該要6個月。大家都知道,其實所謂最高刑罰是不會去到這個地步。」麥志豪:「罰則是否提高,是否其次,但我反而覺得執法的力度才是最重點。如果大家我們見到在街上,如果你見到20公斤的要拖短繩或要戴口罩,其實我們見到很多的主人都沒有做到。」
格鬥犬名單現時包括四個品種及其混種,何敬康認為要擴大。何敬康:「若然有一隻洛威拿沒有戴繩、沒有戴口罩,在一個公共地方出現,你覺得那些人會不會害怕?百分百會。洛威拿、德國狼狗一定要放進去,放進去的意思不是說要人道處理等等,只不過是養洛威拿的人,在公眾場所一定要戴口罩。」麥志豪就建議設立分級制,現時四類格鬥犬維持禁養,其他級別的危險狗隻就要拖狗繩及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