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兒|11年前倡訂家訪檢查清單 社署四任署長未落實 許宗盛:好奇怪
【有線新聞】五歲男童疑遭母親虐殺,37歲母親上月被判囚22年,法官批評家訪社工未能察覺男童傷勢,社署社工總工會及後提倡制定家訪檢查清單。本台翻查發現11年前社署轄下一個檢討委員會,已提出制定家訪檢查清單,但至今未有落實。
家訪檢查清單建議並非首次提出,本台翻查文件發現早於2015年「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的報告,已建議家訪高危個案時要有檢查清單。時任委員會召集人許宗盛接受本台訪問,解釋當年的決定。
時任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召集人許宗盛:「家訪面對不同個案,環境和時間一般都很複雜,不會是很光猛、『企理』地方,委員會建議有檢查清單,負責家訪的工作人員上門時,有些事情一定要看清楚,檢查清單就是提醒他不要做漏或者看漏。我現在回想檢查清單,『馬後炮』也好,是個很好的建議。」
社署同意這個建議,經歷四任署長都沒有落實,許宗盛這樣回應,「我不知道現時社署這方面如何跟進,但如果跟我說社署原來從來都沒有這個檢查清單,我覺得很奇怪。建議就提出了,執行當然是社署有關人員的責任。」
香港救助兒童會認同社署在落實檢查清單上擔當重要角色。香港救助兒童會香港項目總監黃碩紅:「社署是責無旁貸,保護到小朋友的措施應愈快推行愈好,甚至愈嚴格愈好 ,加強保護兒童的力度。社署是很重要角色,很多資助機構都是社署轄下,希望社署盡快草擬家訪清單。」
現行的強制舉報虐兒條例是虐兒事件後啟動的保護機制,黃碩紅認為家訪清單可以在較早階段協助識別懷疑虐兒個案,兩者互相補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