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國安法首案 區錦新顛覆政權等罪成囚12年半 法庭:故意程度極高,可釀嚴重後果
【有線新聞】澳門首宗國安案宣判,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顛覆國家政權、違反保密罪等四罪罪成,判囚12年半。
澳門前立法會議員區錦新被控三項顛覆國家政權罪,三項與澳門特區以外組織、團體和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罪,以及一項違反保密罪等七項控罪。
法庭考慮到,被告長期親身協助境外敵對組織、收集並散播顛覆國家政權資訊、煽動澳門居民對中央仇恨,其中一項顛覆國家政權罪成。被告又在2023至24年間,先後勾結多個境外組織,促使外國針對國家和澳門作出敵對行動,並破壞行政長官選舉,裁定他兩項與澳門特區以外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罪名成立。法庭又指,區錦新作為時任立法會議員,向境外組織洩漏參與立法會賭牌續期閉門會議的秘密事宜,一項保密罪罪成。
法庭指,即使區錦新只是初犯並承認部分控罪,但其故意程度極高,可造成十分嚴重後果,最終四項罪名成立,合共判囚12年6個月。法庭指,區錦新在訴訟期間沒有自行聘請律師,法庭依法為他指定代表律師,被告充分行使了辯護權,這宗案件是澳門2023年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後,首宗國安案件,以閉門形式審訊。
港澳辦發表署名文章指,判決彰顯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意志,區錦新案作為澳門國安法制定實施後首宗案件,偵辦、審理過程和判決結果都標誌著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落地見效,相信澳門定能準確實施、維護國家安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