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布去年10月歡樂谷過山車碰撞事故調查報告 建議3人移送司法機關
【有線新聞】 深圳市人民政府事故調查組公布歡樂谷過山車碰撞事故調查報告,指是因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事故設備維護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一般特種設備責任事故,已對12名責任人員和相關責任單位提出了處理建議,其中3人移送司法機關。
深圳市歡樂谷景區大型遊樂設施「雪域雄鷹」彈射過山車,去年10月27日發生碰撞事故,28人需要送院,其中3人重傷,造成經濟損失近400萬元。
事發後深圳市司法局、公安局等12個部門和單位組成事故調查組,並邀請5名內地大型遊樂設施行業專家,組成專家組參與事故技術調查。
調查報告顯示事發時,設施發射區的渦流制動板後螺栓已疲勞斷裂,導致渦流制動板在抬升時,產生較大橫向偏移,與1號車永磁體發生刮碰時,又加大了偏移量,當1號車未能越過軌道最高點後倒溜,車底永磁體與渦流制動板持續刮碰致完全受損,制動功能失效,1號車繼續回退,與後方站台上的2號車碰撞,導致事故發生。
調查組認定深圳華僑城歡樂谷旅遊公司,作為事故設備的運營使用單位,存在安全生產意識淡薄、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隱患問題失察失管、維修人員技能不足等問題,而深圳市潤昌遊樂文化集團有限公司,作為事故設備的維修保養和修理工程統籌單位,存在出具嚴重失實自檢報告、刻意隱瞞事實真相、維護保養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
調查組對12名責任人員和相關責任單位提出了處理建議,包括把深圳歡樂谷副總經理等三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深圳歡樂谷和潤昌公司等給予行政處罰。
調查組認為事故暴露出,相關安全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善、風險防控不力、事故信息上報不準確、相關政府部門隱患排查治理不嚴不實、信息發布不及時等問題,建議多方面作出整改,包括強化企業責任落實、深入開展專項整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