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車長涉性侵13歲女巴士迷 傳裸照、「車震」 控方:明知未成年仍熱烈追求

【有線新聞】新加坡一名巴士車長與年僅13歲的「巴士迷」女童相戀,期間多次與對方發生性關係,甚至傳送裸照。事件最終被女童家屬揭發,男子被控強姦等七項罪名,判處8年監禁及6下鞭刑。
透過巴士迷群組認識 多次發生性行為、傳裸照
據外媒報道,被告案發時26歲,任職巴士車長,其負責的路線涵蓋了受害女童日常上學路段。至於受害女童當時年僅13歲,對各類巴士表現出濃厚興趣。兩人於2021年11月透過社交平台Instagram的巴士迷群組認識,被告當時明知對方未成年但仍展開熱烈追求,更於一周後提出約會見面,兩人隨後迅速建立關係。
同年12月9日,被告租車接載女童到一個多層停車場,並於車內與女童發生性行為。而在兩人交往期間,被告利用下班時間多次約會女童,並帶她到巴士站拍攝巴士照片。期間被告多次與女童發生性關係,甚至向女童傳送自己的裸照,兩人關係持續至2022年初始分開。
姨母揭發事件 陪同女童報案
至2022年2月至4月期間,女童的兩名姨母察覺其行為有異,查問下始揭發事件。女童一度懇求家人不要報警,但最終於同年6月在姨母陪同下主動報案。警方當日拘捕被告,展開調查。
被告被控強姦、違反《影片法令》等罪名,不過他僅承認其中一項強姦罪,其餘指控由法官在量刑時一併考慮。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過程中並未有使用暴力,且重犯風險低,希望法庭能夠輕判,讓被告出獄後能重新開始生活。
被告求情無使用暴力 最終判監8年、鞭刑6下
控方則指出,被告明知受害人未滿16歲,仍多次與其發生性關係,且傳送裸照的行為進一步加重罪行,促請法庭判處8至9年監禁,以及6下鞭刑。法官最終採納,判處被告8年監禁及6下鞭刑。
根據新加坡法例,與未成年人士發生性行為,最高可判監20年及處以罰款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