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專訪|訂新例規管追風逐浪? 稱需視乎現有法例成效 暫不考慮向獲救人士收費
【有線新聞】樺加沙襲港期間有市民因觀浪發生意外,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本台節目《有理有得傾》說,當局會先以疏忽照顧兒童罪、泳灘規例等執法,視乎成效再思考下一步是否要訂立新法例。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本台節目說,針對追風逐浪行為現時不是無法可依,當局開始引用疏忽照顧兒童罪、泳灘規例、郊野公園條例等,希望能制止相關行為,會先觀察成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初步有沒有打算可能要立一些新的法例?)如果你要立法也不是那麼簡單的,例如是你當然要在哪些地方、指明做這些禁區,每次打風面對的風險不同,有時候在海邊,有時候是塌樹,怎樣去告訴市民,接著怎樣執法,這些都是要有很多考量的問題。我想香港的情況可能跟很多地方不一樣,有些人可能在一些路,可能是很近海邊的,我想如果單純用這個方法是否還最有效,我們都要仔細研究。」
如果在打風期間到不屬於政府範圍的地方觀浪,現有的規例未必適用,這是否屬漏洞?鄧炳強:「我想最終我們每一個市民都要為自己的行為或者是生命去負責,你的生命是最重要的,譬如說你明知一個很危險的地方,你還要去的,我想你都要為自己負責,這個行為說誇張一點,好像自殺一樣,你是否要做這些事?我想最終是教育市民,你不要以為這一刻你看到沒有危險,其實大風出來,危險必然已經存在,還有必然是很大的。」
他說暫不考慮向獲救人士收費。鄧炳強:「首先我想救人當然是我們的天職,要盡量救人,如果因為有些市民為了怕不知道會不會這樣報會罰我錢而不報,而損失一個人命,我想這個是我們不願意見到的,所以我想我們在這個階段都不會考慮這件事情。」
鄧炳強說除了引用康文署等規例檢控追風逐浪人士,若有人在惡劣天氣下不聽執法人員勸告,亦有可能觸犯阻差辦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