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修改出口原則允許輸出殺傷力武器 中國嚴重關切:國際社會將保持高度警惕
【有線新聞】日本政府通過修訂「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原則上允許輸出殺傷力武器,被視為日本安保政策轉變,官員強調會繼續走和平國家的道路,中國表示嚴重關切。
日本內閣和國家安全保障會議通過修訂「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及運用方針,廢除現時僅容許出口救援、運輸、警戒、監控和掃雷五類非戰鬥用途防衛裝備的管制。防衛裝備會根據殺傷性及破壞力,分武器及非武器類,輸出預警、警戒管制雷達系統等非武器類裝備不受限制,原則上可出口;護衛艦、導彈等殺傷力武器,僅限提供予已跟日本簽訂軍事裝備出口協議的17個國家,日後會由首相、官房長官、外相及防相組成的國安保障會議逐項個案審查。
新修訂列明原則上禁止輸出武器予處於軍事衝突的國家,但在特殊情況下,考慮到日本國安需要及配合美軍於印太地區的行動可例外,政府批准出口項目後才需知會國會。傳媒報道,菲律賓正考慮購入海上自衛隊一艘將退役的護衛艦,印尼亦對日本潛艇有興趣。
日本政府修改防衛裝備出口原則被視為安保政策重大改變,內閣官房長官木原稔及防相小泉進次郎均表示,是為加強與盟友及志同道合國家的威懾和應對能力,日本會堅持走和平國家的道路。
在北京,外交部表示嚴重關切,批評日本近期在軍事安全領域的一系列危險動向,拆穿了和平國家和專守防衛的自我標榜。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日本加速再軍事化是事實和現實,有實際的路線和行動,包括中國在內的國際社會將對此保持高度警惕,堅決抵制日本新型軍國主義的妄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