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民政總署認沒權要求法團開會 陸啟康:政府、居民均應正視大廈管理
【有線新聞】宏福苑火災第四輪聽證會最後一日,民政事務總署承認現時沒有權力要求法團開會,只有嚴重情況才會介入,未來會考慮修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說政府及居民都應正視大廈管理。
民政事務總署副署長易志宏出席聽證會,他指地區大廈管理聯絡小組就宏福苑收過44宗投訴,部份涉及業主要求召開大會不果,前年6月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未有按業主要求開會討論罷免管委會,至一個月後再有7宗投訴。民政處四度發信勸告,易志宏承認當局沒有法定權力介入,業主需向土地審裁處申請開會。
現有《建築物管理條例》第40A條,列明主管當局或獲授權人士可出席法團大會、要求提供資料等,易志宏稱,在嚴重情況,例如不公開財務報表才會動用條例,記憶中任內只試過一、兩次,形容是最後手段,而大火後委任「合安」為管理人亦是史無前例的非常手段。易志宏又指今年會研究修例,授權給民青局處理業主無故取消大會或逃避討論議程,他補充很多人都是自願參與法團,加重罰則可能影響參與意欲。至於親自投票門檻分級制,建議3萬元以上工程費要有5%業主親自投票,他稱10萬元以上門檻可能更高,亦會探討抽查授權票。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指,大廈管理是老大難問題,居民沒有專業知識,解決糾紛時間又長,須思考由哪個部門牽頭排解。易志宏回應有與發展局、市建局及測量師學會討論,他同意跨部門轉介令市民感覺「遊花園」,民政總署願意做多些。委員陳健波稱不少人做法團為「攞着數」,日後應改為依賴物管公司,違規時都可追究責任。
陸啟康總結某些事情不能由政府作主,很多作供居民稱早知道會做多些,希望透過聽證會告訴居民要行出來。
獨立委員會本月15日前會將各執法部門調查工程圍標及不當行為的報告,上載至委員會網站,預計下一輪聽證會最快在6月中繼續。